关于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06-25 责任编辑:谭望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大力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包括江苏、陕西、湖北、重庆、安徽5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第一批共有17个县市纳入试点:郴州市的桂东县、益阳市的赫山区、株洲市的醴陵市和茶陵县、湘西自治州的泸溪县、衡阳市的常宁市、张家界市的慈利县、邵阳市的邵阳县、常德市的石门县、永州市的新田县、娄底市的 双峰县、湘潭市的湘潭县、岳阳市的平江县、长沙市的宁乡县和长沙县、怀化市的沅陵县和会同县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凡是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学生一律回生源地办理贷款。因为每个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助学贷款的要求、流程不尽相同,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利用假期回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操作细则,下学年学校将不再接受已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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