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6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系 、园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结合当前我校学生住宿的实际情况,特发此通知,请各系、各园区切实落实:

    一、自12号放假之日起,原则上所有学生均需离校,114,学校维智、汇泽、弘昱园区正式封园,除已批准寒假留宿的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准在园区宿舍居住。218,学校各园区统一开园,接受新学期学生返校入住。

    二、由于本学期学生入住率高,无多余床位,导致住宿非常紧张,为此,请各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寒假留宿学生进行审核,18(星期四)下午500之前将审核后的寒假留宿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需附有申请人用人单位证明及所在系意见)整理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宿舍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并张榜公布(见学生工作处网页)。

    三、经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审核批准,114,寒假留校学生统一入住校本部园区,其中女生住8栋,男生住10栋。218,寒假留校学生搬回原宿舍入住。

四、请校本部园区在113日前清理出空床位,并根据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安排好住宿。其他园区在封园之前进一步做好学生财产、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请工商、旅游、生环等3个系大力支持09年学生寒假留宿工作,负责宿舍管理的辅导员要做好毕业班的思想工作,要求本期已申请退寝的学生于110日前必须搬出寝室,12-13日上述3个系与明深物业公司共同对校本部八栋245楼和十栋12楼进行行李打包(空出下铺、物品均放上铺)、整合寝室,腾出床位,保证寒假留宿的学生114顺利入住。

    六、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作息,保持宿舍日常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2.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在搬入、搬出指定寝室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如有财物损失,学校不负责任。留宿学生必须与明深物业公司签订寒假留宿入住协议,保证原寝室同学财物的完好,如有遗失或者故意损坏,将承担赔偿责任。

    3.按学校总务处要求,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每人每天2元的标准向物业公司缴纳水电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4. 凡寒假留校住宿学生一律不得将电脑带入宿舍使用。

 

 

      宿舍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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