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园区:
时至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特做出如下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饭锅等),若经查实使用大功率电器,一律当场没收。
2、严禁乱拉私接电线。
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点蜡烛等。
4、严禁在室内存放管制刀具、剧毒、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等物品。
5、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私开电闸及偷换电控装备盗电。
7、严禁在寝室内酗酒闹事、砸东西。
8、严禁赌博活动。
9、严禁干扰、阻碍工作人员进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规执行公务。
10、根据《长沙学院学生手册宿舍管理规定》第36条及相关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学 生 工 作 处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