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校2010年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定于2011年4月1日(周五)下午在致远楼学术报告厅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批次安排
第一批:1:40-3:00。旅游系、生环系、电信系、信科系、计算机系、工商系,共256人。
第二批:3:30-5:00。法管系、土木系、中文系、机电系、外语系、艺术系,共255人。
二、合同签订流程
1、贷款合同签订及还款程序介绍;
2、各系老师指导学生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现场系部需上交材料
1、学生贷款合同(一式四份,现场下发);
2、学生贷款申请表(含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学生家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一式二份)。
3、2010年助学贷款审批材料收集表
四、其它要求
1、请各系按要求提前收集学生贷款审批材料,检查材料是否完整、合符要求,并填写好《2010年助学贷款审批材料收集表》。
2、请各系逐个通知2010年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时到达规定地点签订贷款合同。个别学生需变更批次的,请在3月31日(周四)下班前告知资助中心刘利元老师。
3、合同签订当日,请各系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提前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指导本系贷款学生按要求签订合同。
4、各系自带学生按手印所需的印泥。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学生贷款审批材料要求
1、贷款申请表
(1)内容填写准确、完整、清晰。两张表的填写内容要一致。
(2)姓名、贷款期限、金额、签字等关键要素不能涂改,如有涂改请在旁边签全名。
(3)首页右上方的编号不填写。
(4)家长承诺书要签字加盖手印。
(5)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不粘贴,夹在申请表中间。
(6)辅导员和院系审查意见填写完整,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11月5日。
(7)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填写。
2、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必须正反两面都复印。
(2)学生证复印照片页和信息页。
(3)家庭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承诺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户主页及承诺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4)复印件必须清晰,字体可辨认。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1)证明可在申请表上直接填写盖章。
(2)也可使用单独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