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校2012届毕业生中共有363人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确认工作
1、确认对象: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的2012届毕业生。贷款后有降级的2008年入学学生仍视为2012届毕业生。毕业确认前已还清全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免于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2、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012年4月22日前,各系组织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 csls. cdb. com. cn/,分别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完善个人及联系人信息和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个人及联系人信息完善的具体要求:
学号必须准确。考生号可用学号替代;
个人即时通讯:必填,填写本人QQ号;
第一、第二联系人信息:必填,联系电话应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和家庭固定电话;
家庭住址和联系地址:必填,具体到“××乡××村××组××号”或“××区(镇)××路(小区)××栋××门牌号”。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确保能联系上学生本人或者其家庭联系人,以便学校能及时告知相关还款事宜。
3、填写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是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事宜的协议文本,一经签订,便具备法律效力。确认表一式两份,学生和经办银行各执一份。确认表必须本人签订,代签无效。
学校将组织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统一签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未按要求进行毕业确认,也没有办理过展期手续的,银行视其按照默认方式进入还款期,届时将按照默认的还款方式进行扣款。
二、开展高校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工作
1、通过学校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若有条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在毕业前提前还款的学生只需偿还本金,不必支付贷款利息。
2、毕业前,学生在5月20日、6月20日有两次提前还款机会。办理提前还款的贷款毕业生在5月1-10日(或6月1-10日)内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5月15日(或6月15日)前在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内足额充入本金。国开行于当月21号从学生支付宝账号内扣款。
3、提前还款学生可于还款的下月初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合同余额,当合同余额显示为“0”,则表示此笔贷款提前还款已经成功。
三、开展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工作
1、通过学校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若今年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可申请展期。
2、申请展期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填写的身份证号、借款合同编号、贷款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申请展期年限最长为3年。审批表用电脑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3、申请展期的学生应于5月25日前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月10日前将继续攻读学位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证明复印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9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展期申请名单。未正式办理贷款展期的,贷款关系仍按原贷款合同执行。
四、开展诚信教育
各系要以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工作为契机,加强诚信还贷的宣传工作。各系要组织全体学生通过图书馆视频点播系统观看《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影片,大力提升诚信教育力度,营造诚信教育氛围,使学生切实感受诚信的力量,做一个诚信守信、有责任感的青年。
五、工作要求
1、高校助学贷款违约催贷责任全部在高校,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熟悉助学贷款业务知识。将有关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贷款毕业生,并认真组织贷款毕业生办理贷款还款确认等相关手续。对未办理毕业生确认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学校将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请各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建立贷款毕业生的联系档案(如建立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QQ群等),并及时更新,确保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贷款学生有义务及时更新和完善本人及家庭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3、各系应留意并提醒毕业生留意扣款情况,主动联系扣款失败的贷款学生,查明原因,如有疑问,随时与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