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通知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

     为做好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发挥岗位服务育人的功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按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所分配的人数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具体人数见附表《2017-2018勤工助学各部门岗位数》。

二、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长大学[2013]11号)相关要求进行招聘,招聘对象原则上应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

三、用工期间,相关部门如要更换受聘学生,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附上“录用学生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勤工助学学生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各部门要督促学生及时填写《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于次月的5日前提交到院学工办(遇寒暑假,则在学生离校前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补发岗位补贴。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7-2018勤工助学各部门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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