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晨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责任编辑:胡小毅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晨练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卡21天,养成良好习惯。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0——11月30日。
地点:天健体育场、永康体育场,校内其他适宜开展活动的场所。
三、活动参与对象
长沙学院全体大一学生,鼓励其他年级同学积极参与。
四、活动内容
1.倡导学生早睡早起。引导、督促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不熬夜,不晚归;起床后,要求学生及时进行内务整理,安排学生干部检查、评比宿舍内务卫生。
2.积极开展晨练活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6:00——8:00,各学院要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等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组织、指导本学院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晨读等活动。
五、活动场地安排
晨练活动场地安排仅供参考,学院可根据活动需要选择晨练场地或其他活动场所。
1.天健体育场:电信学院、法学院、机电学院、土木学院、影传学院、艺术学院。
2.永康体育场:经管学院、计数学院、生环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晨练活动对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学习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要教育学生遵守晨练纪律,引导学生提高户外活动安全意识。
2.各学院要制定好本学院学生晨练工作方案(电子档于10月23日17:00前提交至学工部汤珂老师处),认真组织,有效推进。学工部将根据各学院活动方案开展工作督查。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